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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4-30 09:29:34 |   作者: 斯诺克2024全部赛程

产品详细

  现将《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冶金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税收、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冶金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为“十二五”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

  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冶金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截至2008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分别为5400万吨、4000万吨,氧化铝、电解铝、金属镁产能分别为410万吨、120万吨、70万吨。2008年,生铁产量2782万吨、粗钢产量2345万吨,钢材产量1976万吨,居全国第五;氧化铝产量341万吨、电解铝产量97.3万吨,居全国第三;金属镁产量33万吨,居全国第一。

  我省拥有全球产能最大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不锈钢生产企业和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大型氧化铝生产企业,不锈钢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部分建筑钢材、铝、镁产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形成了以钢铁、铝、镁、铜为主体的冶金产业体系。冶金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省冶金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一天比一天突出。主要体现在: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落后产能比重大,初级产品多,产业链条短,综合配套能力差,大多数企业能耗高、污染重。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省冶金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市场需求低迷,价格快速下跌,生产大幅回落,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部分中小企业停产或半停产,整个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应当看到,金融危机给我省冶金产业带来极度影响的同时,也为产业调整和振兴带来了重要的机遇。一是中央及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效果正在显现;二是国家出台了钢铁、有色金属等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了发展趋势;三是我省拥有太钢集团、海鑫钢铁、中铝山西分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银光镁业、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等在全国具备极其重大影响的大型骨干企业,是我省调整和振兴冶金产业的基础和重要依托;四是我省拥有丰富的煤、焦、铝土矿、白云石资源和较丰富的铁矿资源,具有发展冶金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五是当前市场需求低迷、竞争加剧为我省冶金产业淘汰落后、结构调整、优化布局、联合重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制订实施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我省冶金产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产业升级、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冶金产业体系调整和优化升级,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高集中度,提升竞争力,实现我省冶金产业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以国际冶金产业的领先水平为目标,建设以不锈钢材、优质板材、装备制造用材及优质建筑用棒、线、型材和铝材、铜材、镁合金产品为主导的现代冶金产业体系。

  1.总量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全省生铁、粗钢产能分别控制在4500万吨(含铸造生铁)、4000万吨,氧化铝、电解铝、金属镁产能分别控制在800万吨、200万吨、60万吨。

  2.淘汰落后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1年底,按国家要求,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000万吨以上、炼钢产能约1600万吨、电解铝产能约20万吨;2012—2015年,进一步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冶金企业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基础,形成太原、长治、运城、临汾、吕梁五个钢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太钢吕梁钢铁生产基地;建设晋南、晋北、晋西、晋东四个百万吨以上氧化铝生产基地和运城、太原、阳泉、原平四个电解铝及铝材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太原、大同、运城三个镁工业基地和中条山铜业基地。

  4.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全力支持太钢集团联合重组省内钢铁企业,力争到2011年,太钢集团生产规模达到2000万吨以上,2015年达到3000万吨以上,使太钢集团产能占全省钢铁产能由目前的25%提高到75%以上。

  5.主要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产能置换建设炼铁高炉容积3200m3及以上,配套焦炉炭化室高度6m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20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100吨及以上和先进的轧钢生产装备;完善氧化铝基地在建项目配套建设任务。新、改建电解铝项目采用240KA及以上的大型预焙槽工艺,实现电解铝液直接合金化、连铸、连轧工艺;金属镁冶炼实现煤气加热生产的基本工艺、回转窑煅白工艺、双预热蓄热式加热炉炉料预热处理工艺、镁液直接合金化及连铸连轧生产工艺。

  6.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形成以不锈钢、铁路运输用钢、结构钢、电工钢、管线钢、装备制造用钢、冷轧硅钢、优质建筑用棒、线、型材为主要品种的钢铁生产体系,以铝板带、型材、箔材、管材、铸件等产品为主的铝材生产体系,以汽车压铸件、IT压铸件、板材、挤压材、型材为龙头的镁合金生产体系,以铜材为主的铜产品生产体系。

  7.节能减排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吨钢综合能耗≤0.6吨标煤,吨钢耗新水≤4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1.0千克;氧化铝综合能耗<0.8吨标煤/吨,电解铝铝液交流电耗≤13500千瓦时/吨;金属镁冶炼企业综合能耗<5.6吨标煤/吨;重点企业冶金炉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均达到国家标准。

  将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全面系统地调整优化产业体系,将“企业大型化、装备现代化、布局基地化”作为调整和振兴我省冶金产业的主要任务。

  努力开拓省内外市场,以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需求为目标,拓展产品销路。建立省内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与冶金产品生产企业的供需协调机制。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关键品种,促进冶金产业平稳发展。

  严格控制总量,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产能置换、联合重组为前提。到2011年底前淘汰400m3及以下的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淘汰160KA电解铝生产线万吨以下金属镁生产企业;到2015年底前淘汰1000m3以下的炼铁高炉、5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以及与其配套的烧结、连铸、轧钢系统,淘汰190KA电解铝生产线万吨以下金属镁生产企业。

  支持太钢集团、中铝山西分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银光镁业、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等省内外大型骨干企业,对相关公司进行联合重组和升级改造。到2011年,全省钢铁企业由目前的200多家减少到50家左右,电解铝企业由目前的12家减少到8家,金属镁企业由目前的70余家减少到30家左右。到2015年,钢铁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电解铝企业控制在5家以内,金属镁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适时组建山西钢铁集团、山西铝业集团、山西镁业集团,促进我省冶金产业走集约型、集团化发展道路。

  努力提高油汽管线钢、车轴及铁路运输用钢、高强度建筑钢、高强度机械用钢、大型H型钢、电工钢的生产技术工艺,不断开发市场适销的新产品;研发高磁感取向硅钢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研发低品位矿、难选铁矿的选矿技术;研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余热、余能、固体废弃物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研发电解铝液、金属镁直接合金化、连铸连轧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和镁产品表面抗氧化处理工艺技术。依托大型优势企业研发技术和人才优势,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究开发能力。

  钢铁基地:依托太钢集团、长钢集团、海鑫钢铁、中宇钢铁、中阳钢铁等现有大型优势企业,形成太原、长治、运城、临汾、吕梁五个生产基地。重点推进太钢集团吕梁钢铁基地建设、太原不锈钢深加工园区建设。

  铝基地:依托中铝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阳泉兆丰铝业等企业建设运城、原平、兴县、阳泉四个氧化铝生产基地,依托氧化铝基地建设太原、运城、阳泉、原平四个电解铝及铝材加工产业园区。

  镁基地:依托太原同翔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广灵精华镁业、运城银光镁业等企业建设太原、大同、运城三个镁及镁合金深加工生产基地。

  推广绿色冶金技术,全力发展循环经济。高炉必须配套高炉余压发电装置和煤粉喷吹装置,焦炉必须配套干熄焦装置和煤气回收装置,鼓励企业建设焦炉煤气脱硫、烧结机烟气脱硫和高炉煤气、转炉烟气干法除尘装置,高炉、转炉必须配套煤气回收装置,电炉必须配套烟尘回收装置,铝、镁生产要实现连铸连轧生产的基本工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排出的余热、余能、余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实现循环利用,努力达到零排放。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提前淘汰落后产能的钢铁企业可适当加大补偿范围和力度,将电解铝、金属镁生产企业纳入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范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健全机制,加强考核,按期完成任务。

  把生产基地建设与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置换、产业升级和联合重组相结合,各基地的新增产能必须以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为前提,产能置换项目必须向生产基地集中布局。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冶金生产基地建设,在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取水许可、电力供应、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倾斜。有关部门要尽快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制订配套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联合重组相关政策,制订太钢集团等省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联合重组方案。支持优势企业与煤、焦、电力等相关企业实行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鼓励优势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引进资金等途径筹措联合重组资金。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补交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债务处置的补助。

  新建、改建项目的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一定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进一步提升准入门槛,其中炼铁高炉容积3200m3及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m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20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100吨及以上,电解铝预焙槽240KA及以上。所建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环保、能耗、水耗等准入条件。

  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实施联合重组的大型骨干企业的升级改造项目,对基地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好的钢材新产品和铝、镁、铜深加工项目,能扩大出口规模的高端产品项目等。

  加强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对非煤矿山项目建设在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二是淘汰落后产能,设立退出机制,淘汰安全性能条件差、污染重、资源浪费大、生产技术落后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三是制订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现非煤矿山开采及其选矿企业在设立、项目核准、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安全许可、投入生产等方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四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完善行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金属矿山开采和选矿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全面有力的管理队伍。

  优化资源配置。矿产资源优先配置给太钢集团等大型骨干生产企业,以及实施联合重组的大型骨干生产企业。鼓励大规模的公司投资矿山勘探和开采,积极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

  鼓励和支持位于城区内的冶金企业提前淘汰或搬迁改建,对提前关停向冶金生产基地或工业园区搬迁的企业给予支持,允许搬迁企业把原企业用地用作商业开发。

  积极争取国家对冶金产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重点企业并购重组等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的沟通力度,积极争取将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建设项目的核准、环评、土地等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部门。

  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实施重点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充分的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

  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省内冶金企业建立境外原料集中采购机制,联合开发国外矿产资源;建立产业信息平台,开展行业统计、调研,收集产业政策、市场销售、原料供应、淘汰落后、联合重组等方面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服务;定期分析行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行业联合重组方案等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有关市县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了解和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等

  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钢铁、有色行业协会等

  省财政厅、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钢铁、有色行业协会等

  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安监局、省钢铁、有色行业协会等

  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安监局等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外办等、省钢铁、有色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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